任职责格: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
2.政治学、哲学、中文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3.具有3年及以上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经验;
4.遵守保密要求和廉洁从业规定,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出差工作;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勉敬业,身体健康;
6.具有纪检监察、党务、法务、财务、审计以及大型国有企业或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职责:
1.参与各类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风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
2.草拟监督检查各类材料、文件;
3.参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调查了解,拟订有关文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4.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5.参与巡视巡察问题线索整改落实督导和参与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
6.指导、协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7.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一类国有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中苏有色及稀有金属股份公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所属可可托海三号脉开采的稀有金属矿产品为我国“两弹一星”国防事业、偿还外债、建立中国稀有金属工业基地作出了重大贡献,可可托海被国家授予“两弹一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过70余年的发展,有色集团已成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资源开发为主,集地质勘查、采选冶、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商贸物流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现有14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含2家上市公司新鑫矿业和西部黄金)。
十四五”期间,新疆有色集团将坚持“加快资源控制、优化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战略定位,通过着力打造“五个一流”(管理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队伍一流、形象一流的矿业企业),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努力将新疆有色集团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千亿级矿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