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资产管理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风电场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风光/电场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风/光电场安全目标的实现。对由于运行管理不善而导致发生的事故,风电场场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本风电场人员参加风电场机组的试运行,对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发现隐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完成公司的发电生产任务和生产指标;
4、 生产准备、整套启动验收,参加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运行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及考试工作。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规》、《运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考试,对未进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由此而引起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6、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情况,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两票三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现场工作的要求,并对设备系统完善化提出改进意见;
7、发生事故后,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组织各运行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从运行技术、操作上制定反事故对策,对事故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审核。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负责与电网相关机构实时进行业务对接,掌握系统的运行、备用方式,安排设备消缺工作,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及相关工作要求。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类或其他相关专业;
2、8年及以上电力行业工作经验;至少3年以上大型风电场场长工作经验;
3、持有上岗所需的证书。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光伏新能源产品研制,硅基新材、先进陶瓷、锆基新材、粉体新材等产品研发,风、光资源的开发、运营以及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2015年12月30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1799.HK。公司围绕“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伟大使命,2022年将建成年产10万吨多晶硅生产基地。
新特能源公司将秉承“绿色、循环、协同、跨界、共生、共赢”的理念,始终致力于打造中国硅谷、世界硅谷,让新能源、新材料开启新生活、照亮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