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二、负责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变更、年检等相关工作;新设立公司注册变更、各环节证件办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公司大型活动、会议及接待工作;
四、负责公司各类文书、档案与印鉴的管理、公文收发及处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宣传、推进落实工作;
七、负责公司宣传媒介(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内部宣传刊物)管理工作,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八、负责公司办公环境及设施管理、办公用品和费用管理;
九、负责公司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合理调度公司车辆,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负责与集团公司信息传达、上报材料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于2001年共同投资创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2号。公司拥有百亩维药产业园基地,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8条现代化生产线,是一家集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维药龙头企业。
公司拥有众多维药资源,生产包括颗粒剂、胶囊剂、片剂、酊剂、搽剂、煎膏剂、糖浆剂、茶剂8个剂型,20个国药准字号产品,全部为维吾尔药,是目前在维药开发中投资最多、剂型最全的维吾尔药生产企业。在公司产品中有2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12个全国独家品种、4个中药保护品种、12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所有品种被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医保目录和新疆基本药物目录。
公司现有员工700多名,是由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等10多个民族组成的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员工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是市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同时公司非常注重少数民族员工能力的培养,对少数民族员工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已有一批少数民族员工担任公司重要领导岗位,各民族员工和谐相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公司先后获得“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中国•新疆最具成长力企业三十强”、“成果转化优秀项目奖”、“通滞苏润江胶囊名牌产品称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奖项,公司“西帕”商标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荣誉称号,公司“ ”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0亿元,净利润为4000万元,纳税总额7000多万元。十三五末计划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利税达3亿元。